申請資訊
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;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均須擁有香港居留權。
*凡於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嬰兒出生的家庭,並已輪候公屋滿兩年,即可符合過渡性房屋甲類申請的資格。有關安排在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,申請者亦須於該嬰兒未滿一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。
申請流程
註:博愛醫院保留及擁有房屋編配的最終決定權。
評審準則
處理申請及甄選安排
1. 甲類申請人面見安排(優先)
2. 乙類申請人之面見安排
3. 編配單位
4. 其他注意事項
5. 落選通知
申請方式及程序
有關申請詳情請瀏覽「房屋局」網頁。
注意事項
- 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前,請仔細閲讀過渡性房屋項目中央通用申請流程及須知,如有疑問請聯絡博愛昇平村。
- 必須填報申請表所需的一切資料;及根據「證明文件清單」備妥有關文件之正本及一份副本,於面見當天提交(如適用)。
- 有關申請詳情請瀏覽房屋局網頁。
- 申請人在成功遞交申請後,將透過手機短訊收到由 「房屋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」發出之申請編號。
- 每位申請人(包括其家庭成員),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格,所有重複申請一概不受理。
- 有關面見及結果公佈安排,詳見房屋局網頁。
- 博愛醫院於接獲「房屋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」傳遞至本院之申請表格的三十天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。
- 本院如發現任何人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,本院將會向廉署舉報並可拒絕/取消其博愛昇平村之申請。
- 房屋局有權隨時在不先行通知申請人的情況下更改、更新及/或修訂本申請表格的任何內容及部份。本院不會就申請表格的任何更改、更新及/或修訂對申請人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。
- 博愛醫院董事局保留及擁有房屋編配的最終決定權。
尚有任何疑問?
可以參考常見問題